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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外部审计

授权:由校董会批准
最后更新日期:2007年4月23日

675.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

内部审计部负责协调所有合规和财务外部审计员的访问和/或询问, e.g.联邦、州审计机构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审计协调过程的一部分, 内部审计部是大学办公室和外部审计员之间的联络人.

675.与外部审计人员联系

所有与外部审计员的初步接触都将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安排. 如果外部审计人员直接与任何大学人员联系, 他们必须立即通知内部审计部门. 进入会议是讨论外部审计范围的第一次会议. 退出会议是讨论建议的最后一次会议.

675.2.1 Coordination. 内部审计部门将与适当的大学官员和外部审计员协调所有进出会议.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指派一名指定人员在审查过程中代表内部审计部门.

675.3外部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部应在收到正式报告后两周内收到所有外部审计报告的副本. 所有大学官员都有责任确保所有外部审计小组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适当的联系,并确保内部审计部门收到所有审计报告的副本. 如果有任何关于审计或可能发现的问题,负责审计领域的大学官员必须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系.

相关信息

策略管理员:
财务和行政办公室
Policy Contact:
内部审计署
兰金大厅332室
(812) 237-7819
Policy History:
4月23日,ISU董事会批准了675号政策, 2004, 最后更新是在4月23日, 2007.